药物流产后的清宫指征

药物流产后的清宫指征:

(1)阴道出血量≥200ml(2次月经量)应立即清宫;

(2)8h后仍未见绒毛膜排出者,应立即清宫;

(3)绒毛排出后,阴道出血量<200ml,7天内复诊,B超检查,如发现有组织残留,应立即清宫;

(4)2周内血β-HCG没有下降到正常亦应行清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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