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症及处理

1.心脏病:以先天性心脏病最多见

(1)妊娠、分娩与心脏病的相互影响:妊娠32—34周时孕妇血容量达高峰,分娩期及产后最初3天内,是心脏病孕产妇最易发生心力衰竭的时期;

(2)诊断与防治:分四级:I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II级略受限制;III级明显受限;Iv级患者汉有做任何活动。心衰诊断:患者轻微活动即感胸闷气急,睡眠时感胸闷而憋醒,需坐起或到窗口换气;或休息时每分钟心率超过110次,每分钟呼吸超过20次,咳嗽后肺底有湿罗音。心功能III级及以上或有心衰史者均不宜妊娠。

2.急性病毒性肝炎

妊娠、分娩与肝炎的相互影响:肝功能衰竭,急性肝坏死,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出血,流产、早产、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率均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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