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产后访视和产后健康检查两部分。产妇出院后,可由社区医疗保健人员在产褥妇出院后3日内,产后14日,产后28日分别做3次产后访视,内容包括:
(1)了解产褥妇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2)检查两乳房,了解哺乳情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观察子宫复旧及恶露;
(4)观察会阴伤口、剖宫产腹部伤口等,若发现异常应给予及时指导。产褥妇应于产后42日去医院做产后健康检查,包括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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