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术前放疗
术前放疗近几年受到关注,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具有不良预后因素的病例,如局部肿瘤巨大的Ⅰb期病例单纯手术疗效较差。
术前体腔内放疗可改善局部情况,使肿瘤体积缩小,提高手术切除率。
由于盆腔放疗后再行广泛性子宫切除及盆腔淋巴清扫并发症很多,因此在多数医院,术前放疗一般仅予体腔内治疗,剂量给予体腔内全量放疗的1/3~1/2。
由于肿瘤消除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切忌放疗后手术时间过早而失去术前放疗的意义。例如,术前给予患者体腔内放疗的半量,则可于放疗结束两周后进行手术。
宫颈癌术后放疗
对于其价值尚有争议。
有学者认为,术后照射可以提高生存率;但也有学者持相反意见,认为术后照射不但不能提高生存率,反而增加了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
一般认为,应严格把握宫颈癌的手术指征,不能对一些不适于手术的病例进行不适当的手术。对盆腔或腹主动脉旁淋巴转移、血管及淋巴管有瘤栓等具有预后不良因素者,以及切缘未净或可疑未净的病例,可考虑辅助应用术后放疗。
术后放疗多以体外照射为主,阴道残端有癌者则予体腔内治疗。
应注重的是,术后照射并发症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与手术的广泛程度、放射野面积及剂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