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样本含量时应当具备的条件

  确定样本含量时应当具备的条件:

  1.检验水准α,通常规定α=0.05,同时还应明确是单侧或双侧检验;

  2.检验效能(1-β),有规定检验效能不宜低于0.75,通常令β=0.20;

  3.关于总体的一些信息,如在作两样本均数比较时,应当知道两总体均数的差值和总体标准差σ。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查阅资料来获得,也可以根据试验的目的人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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