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长阶段为化学致癌作用的第二阶段,该阶段有如下特点:
1)引发物作用之后,促癌物的作用是长期、慢性,才能引起肿瘤。
2)引发物单独作用一般不会引起肿瘤。
3)只有促癌物的慢性作用而没有引发物的作用也不会引起肿瘤;
4)引发物与促癌物的作用先后次序十分重要引发必须发生在促长之前;
5)引发产生作用是不可逆改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促长在早期阶段的改变是可逆的。具有促长作用的化学物质,称为促长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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