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放2014年全国卫生(护士)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榆林市2014年度卫生(护士)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资格证书将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6月底前集中办理,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本人填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在榆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中心栏里边下载)二份,填好证书编号(在合格人员名单里查),携带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继续教育证书(中级还需带计算机证、外语证、初级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其它报名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职改办办理,不接收个人来办理材料。对具备办证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对不具备报名条件而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按照省厅要求,专业成绩有效期保留一年,逾期未办的证书作废。
办证地点:市政府大楼312号 电话:3891327。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