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关于确定2009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职考办通知,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确定为:

1、各专业、各科目均为:55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30周岁以上报考士级、35岁以上报考师级、40岁以上报考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均为50分。

3、省内合格标准当年有效,颁发省内合格证书。

4、证书发放预计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届时我们会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投递。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

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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