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这些年来,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校搜集整理医”问题,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弥补医疗成本以及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

二、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

我国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校搜集整理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目前,重视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已为发展趋势。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除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

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为城镇全体劳动校搜集整理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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