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的管理(药事管理与法规)

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目前包括毒性中药(指原药材及其饮片)27种,毒性西药(指原料药)11种。

其使用管理的要点有:

①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药典》校搜集整理和《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②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③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校搜集整理求,并由配方人员和复核人员双签名,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④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⑤建立和完善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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