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人员要求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产品质量负责。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校搜集整理。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药品生产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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