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

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

制定、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

注册药品;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质量公报;查处假劣药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组织培训药品监督管理干部校搜集整理。

开展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习平台
置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