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咸阳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地点通知

根据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排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咸阳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咸阳地区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2010年6月11日;

二、咸阳地区资格审查及报名地点: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事管理科(404室);

三、联系电话:029-33176521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联系人:甘军委

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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