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卫生法规


单 元

细 目

要 点

一、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1.执业医师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3)第三章:执业规则
(4)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5)第五章: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章:执业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3)第三章: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4.母婴保健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婚前保健
(3)第三章:孕产期保键
(4)第四章:技术鉴定
(5)第五章:行政管理
(6)第六章:法律责任

二、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预防
(3)第三章: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4)第四章:控制

三、血液与药品监督管理法规

1.献血法

(1)第8条至16条: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要求
(2)第18条至22条:法律责任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输血申请
(3)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4)第四章:交叉配血
(5)第六章:发血
(6)第七章:输血

3.药品管理法

(1)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2)第九章:法律责任(第90条、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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