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1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备案于本月31日前完成

一、拟于2021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本年度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下一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本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变更试用单位的人员,不能持准考证作为备案材料。汇总表中的试用起始时间为在本单位参加工作的时间,拟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31日,至该时间止满一年方可参与备案。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excel表格)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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