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1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备案10月31日前截止

(一)拟于2021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二)试用单位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同一执业地点同类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市直医疗医疗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驻惠部队具有对外经营资质医疗机构直接到市卫健局办理报考人员备案手续。

(三)请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机构、市管民营医疗机构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市卫健局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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